過去依據活動年代將地質斷層分為第一類與第二類。第一類是指該斷層已有1萬年內活動過證據,第二類是該斷層有10萬年內活動過證據。然而隨著調查新證據的進展,斷層可能由第二類活動斷層改稱為第一類活動斷層,無法呈現地震潛勢或危險度高低,爰不再區分第一類與第二類。 自114年10月起,定義所有活動斷層為更新世晚期(距今約10萬年)以來曾經活動過,未來可能再度活動的斷層,均具有活動潛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