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瑠公管理處

瑠公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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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組織管理圖

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組織架構圖由上至下分別為:

處長1人、副處長1人及主任工程師1人,並設置管理組、財務組、總務組、主計室、人力資源室及輔導室,其中財務組下設企劃股與財產股,另設置所屬工作站包含社子工作站及新店工作站。

管理組業務

一、執行處長交辦事項。

二、推動水利行政、工務管理業務電腦化。

三、辦理灌溉及排水工程圳路割草、疏濬等工程。

四、辦理灌溉及排水工程圳路改善、災害搶修復舊等工程之測量、規劃設計、發包、訂約、監工、驗收及決算等事項。

五、維持各抽水廠及抽水站之抽水機正常運轉,防汛期間則租用發電機,以保持社子地區抽水機正常運轉。

六、灌溉用水分配、調節、糾紛處理、圳路佔用取締、水質檢驗、等事項。

七、辦理水權申請登記、灌溉地異動調查、河川公地之管理及各項會勘等事項。

八、辦理基層水利小組業務。

九、協助旱作灌溉推廣、勘查及規劃設計。

十、工作站水文氣象雨量資料收集及統計。

 
總務組業務

ㄧ、印信之典守監督。

二、辦理諮議委員會議事宜。

三、辦理事務性之採購作業。

四、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收付登記。

五、各項經費之收付及支票之保管、填用、收款、收據之製發事項。

六、各項稅捐、勞保、健保費等之代扣報繳。

七、銀行帳單之核對及庫存之保管報告事項。

八、公文收發登記繕校及稽催等事項。

九、辦公文具及消耗品之採購、登記、發放、印刷。

十、公文信件之交寄、郵票黏貼登記、保管及報銷。

十一、辦公廳所內外所用之器物,採購、登記、編號、折舊、報廢、標售 。

十二、辦理風景區、瑠公墓園之維護管理、會議、節慶、宴客業務場地佈置及公關等工作。

十三、處有車輛管理、修護、調派、採購、折舊、報廢、標售。

十四、執行處長交辦事項。

 
財務組業務

一、資金之運用規劃。

二、年度財務計畫之擬寫事項。

三、不動產之改良、興建、處分事項。

四、新興事業之開發研究報告。

五、廢圳路之調查、測量、登記、處分。

六、房地產之管理營運、修繕、清查。

七、不動產之權狀、憑證、保管、登記事項。

八、各項稅捐之調查、統計、籌措及減免申請等。

九、地籍之校正、測量、分割、登記事項。

十、土地重劃之校正、權狀之申請。

十一、會員會籍之調查、登記、製卡及名冊之編造。

十二、各項租金之催收、支付。

十三、訴訟案件之處理。

十四、各項應征收費用及房地產之租金調定及申請減免調查處理。

十五、各項應征應收費用,委辦手續。

十六、被佔用之土地調查、取締及訴訟。

十七、不動產價值之預估與折舊及目錄之編造。

十八、不動產及地上物糾紛之處理。

十九、經辦之文書檔案保管。

二十、其他有關管理處財務事項。

二十一、處長交辦事項。

 
人事室業務

一、辦理本處組織編制、任免遷調、考績獎懲等事項。

二、辦理本處員工之差假勤惰管理。

三、辦理本處人事資料之管理。

四、辦理相關法令釋疑事項。

五、辦理本處員工待遇、加給、津貼給與之相關事項。

六、辦理本處員工勞工保險、全民健保、會員第三類健保相關業務。

七、規劃與辦理各項文康活動以及本處員工訓練進修相關事項。

八、其它交辦事項。

 
主計室業務

一、編製各年度概算、預算、分配預算及決算等事項。

二、預算之執行、控制,經費開支之內部審核事項。

三、原始憑證保管、記帳憑證製作、會計簿籍登載及會計報告編報事項。

四、各項採購案件及維修工程等監辦事項。

五、現金、有價證券、銀行存款之查核事項。

六、業務統計報表之彙辦事項。

七、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輔導室業務

一、政風工作策劃、協調與推行。

二、政風法令蒐整、法紀常識之宣導。

三、協同業務部門研訂各項防弊措施。

四、法紀常識及政風法令宣導與教育。

五、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六、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七、公務機密維護推行、檢查及教育。

八、洩密資料蒐集、研析及洩密案件查處。

九、機關安全維護設施工作之策劃、推行、協調及檢查。

十、協助業務單位辦理陳情及請願案件。

十一、處長及上級業務督導單位交辦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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