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對農業造成嚴重衝擊,實施管路灌溉設施補助,不但可以降低灌溉用水量、緩和缺水風險,若搭配自動或智慧化灌溉方法,省水、省工又省時,有效改善氣候變遷下水資源不穩定的境況。
農水署各管理處積極推廣及輔導農民施設管路灌溉設施,有效改善水源較不足地區之灌溉條件,強化農業用水調蓄設施,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面臨氣候變遷加劇的考驗,持續推廣農民設置管路灌溉設施,以提升管路灌溉普及率,每人每年補助金額最高達50萬元,歡迎農友就近向農水署各地管理處及其工作站洽詢。
- 補助或交易對象應自行確認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注意本法第14條相關限制之規定。
- 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連結)」予機關。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