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
發布日期:2026-04-16 發布單位:瑠公管理處-管理組
依據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之意旨,本處本(115)年度以「競價標購」方式優先取得幹線用地所有權。
公告事項:
1. 受理投標時間自1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6月20日(星期六)下午5時止。逾時送達者無效 。
2. 投標注意事項:外標封(附件2)黏貼於不透明信封上,寫上姓名、聯絡地址、電話及土地坐落等資料。標單及所需文件放入信封後,密封封口並於封口加蓋印鑑章,於投標截止期限115年6月20日下午5時前,送達: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107巷6號1樓(本處1樓服務台旁專用投標箱),以郵遞方式寄送者,請注意郵寄時間,逾時送達本處,視為無效標。
3. 投標文件送達後,除法令或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土地所有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亦不得更改投標文件內容。投標人就同一標的投標逾 2 標封以上者,各件視為無效標。
4. 本處轄管幹支分線渠道等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之土地(詳如清冊),計畫購買範圍以設施本體實際使用面積為原則,並依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複丈成果面積作為實際購買成交面積。
5. 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於本處4樓會議室公開開標。當日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等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6. 投標人應事先詳閱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須知各項規定,並前往現場勘查標的物,不得以民法74條所列規定提出抗辯。
7. 其他事項請詳閱「1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須知」。
8. 倘有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洽本處管理組原先生 (電話:02-2713-0025分機171)。
瑠公報導